本發明公開了一種電力檢修用多亮度專用照明裝置,其結構包括:插槽、照明機構、導軌支架、連接頭、調節桿、燈框、固定螺栓、保護罩、型號標志,所述插槽截面為圓形結構且水平緊貼于照明機構側端并且采用相配合,所述照明機構豎直安裝于燈框下端并且與保護罩為一體化結構,所述導軌支架豎直固定在照明機構頂端并且采用機械連接,所述連接頭共設有兩個且均勻安裝于調節桿前端并且與燈框采用螺紋連接,所述調節桿垂直嵌入照明機構內部頂端并且與連接頭采用過盈配合,本發明照明機構實現了照明裝置的照明高度和角度的調節,不僅移動方便簡單而且能夠提供良好的多亮度的照明,可以充分滿足工作人員的工作需要,并且提高工作效率。
1、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轉讓協議
2、專利代理委托書
3、受讓人信息指示函
4、專利轉讓代理委托合同
1、專利權人變更什么時候生效?
(1)自專利局發出《手續合格通知書》之日起生效。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 的轉移自登記日起生效,登記日即上述的手續合格通知書的發文日。
(2)變更手續生效前,專利局發出的通知書以及已進入專利公布或公告準備的有關事項,仍以變更前為準。
2、專利權人變更后可以更換新的專利證書嗎?
根據相關法規,因專利權的轉讓發生著錄事項變更的,不予更換專利證書。即國家知識產權局不會給新專利權人出具新的專利證書。新專利權人確實需要證明其專利法律效力的,可以請求辦理專利登記簿副本。專利登記簿副本是具有證明當時的專利權歸屬的法律效力的。